法學碩士專業和法律碩士專業區別點在哪?
[摘要] 法學碩士專業與法律碩士專業是兩個區別很大的學科。
法學碩士(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教育屬于普通碩士教育,以培養教學和科研人才為主。
法律碩士則屬于專業學位教育的范疇,其教育更加注重對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律”是指職業領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是培養高層次的法律實踐專門人才的專業型碩士研究生。
兩者具體區別如下:
1、培養方式不相同
①每個法學碩士都會配一個導師,在讀期間能得到導師的全面輔導,深入學習法律理論知識。因此,法學碩士專業劃分較細,研究領域一般只有一個方向,對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養方向主要是學術研究、科研教學,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型學術法律人才。
②法律碩士不分專業,在入學時一般選定一個方向進行學習。實行“雙導師”制,既校內導師教授法學理論,校外導師教授法律實務,法律碩士培養方式更加注重實踐和應用。主要是學習現行的法律法規,為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社會公共管理部門等法律實務部門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和企業法律顧問等。
2、報考招生條件不同
報考法學碩士的考生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但不招收同等學歷的非本科生。
法律碩士屬于專業碩士,報考法律碩士的從2000年起,不再允許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報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力)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對于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鼓勵報考法學碩士研究生。這個舉措在一定程度上極大降低考試競爭激烈程度。從2009年起,法學本科畢業生也可報考法律碩士。
3、兩者間考試試題不同
法學碩士專業課試題傾向于理論化試題,以主觀題為主。
法律碩士起源為英美,遵循美國法律人才培養原則,需要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與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碩士是由本科為非法律專業畢業生考錄,題目傾向于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