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報名與考試
(一)報考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 承諾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就業;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3.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進修過與報考專業相近的4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且成績合格,考生須在復試報到時提交成績單原件);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 身體狀況符合《中國海洋大學2015年研究生招生體檢標準》的要求。
(二)報名考生須在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專門部門進行報考資格確認,并于報名前將審批后的《報考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寄至我校研招辦。
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具體參照《中國海洋大學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三)考試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復試實行“單獨劃線”的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統一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具體考試安排參照《中國海洋大學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四、錄取
根據考生入學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學生畢業后,必須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不得違約。
錄取名單須經我校公示和全國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聯合辦公會議審查通過后,才可向考生本人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學制及收費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為2-3年。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按國家及我校相關規定繳納。我校按照國家規定的獎勵資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獎勵資助,確保其完成學業。
六、其他
1. 考生達到我校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和復試錄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其他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高校基礎培訓基地集中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基礎培訓點另行通知),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學習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進入我校開始碩士課程的學習。
2. 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我校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非在職考生戶口、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在職考生不遷移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所有考生黨團組織關系在基礎培訓期間轉至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轉入我校。